关于2021年11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1-11-22
来源:区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675017
通讯地址:新乡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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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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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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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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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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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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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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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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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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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轻睿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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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架智能无人机碳纤维壳体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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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新乡工业产业集聚区(含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六路标准厂房工业园B2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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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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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架智能无人机碳纤维壳体改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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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
2、废气:模具加工废气、打磨废气、喷砂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由1根18m高排气筒P1排放。芯材加工废气、烘干箱固化废气、热压机固化废气分别收集后与经纤维棉过滤处理后的刮涂腻子、喷漆及烘干废气一起引至“活性炭吸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中处理,处理后由1根18m高排气筒P2排放。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厂区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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