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19
来源:区经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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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较往年开网提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委托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免费为企业提供评价服务,为企业在项目申报、融资贷款等方面夯实基础。
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企业:
2021年新年伊始“新冠”疫情再次肆虐,对人民生活、企业经营发展带来重大影响。为更好地优化我区营商环境,促进区内企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涉企科技政策在“抗疫”工作中的促进作用,现结合我区实际,决定由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义务协助区内各企业开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以下简称“评价”)工作,评价过程免收服务费用。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同时协助企业开展进行评价工作。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积极联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开展2021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相关工作。
中心地址:经开区纬三路经四路交叉口东50米
联系电话:0373-7876877
邮箱:xinxiangpingtai@163.com
服务人员:
张小云 15903026625(微信同步)
王苏琳 18637371545(微信同步)
周耀强 18568233866(微信同步)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