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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政务服务工作方案

时间:2021-12-15 来源: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最大程度便利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按照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营商综合〔2020〕9号)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和加强监督管理为重点,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着力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能,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也不跑”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标准,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开展政务服务流程再造,打造便捷、高效、公正、透明、廉洁的营商环境。

三、运行机制

(一)一枚印章管审批。按照“审管分离、权责统一、公开透明、高效便民”的原则,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由原来的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建立“一枚印章审批、一个大厅办证、一支队伍服务、一个平台保障、一套制度管理”的“五个一”运行机制。使各部门从原来的“重审批、轻监管”向“重监管、抓服务”转变,实现审批与监管的良性互动。

(二)事项办理双向承诺制。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的基础上,各业务部门对社会公开承诺办理流程和办结时限,并通过河南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同时市场主体实行信用承诺制,实现政府和市场主体之间高效互动,便捷互通。

(三)业务部门服务协办制。凡服务项目涉及到第三方,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全程代办或跟踪帮办,将第三方数据内容通过数据交换的方式同步服务成果,最大限度方便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

(四)强化部门监管力度。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推进审批与监管分离,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负责综合服务大厅审批事项的咨询服务、受理初审、资料审核和出证盖章环节;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批过程中的专家评审、现场勘查、听证论证等环节,工作重心聚焦到提供服务、加强监管和行政检查上,积极探索新型监管模式,落实监管责任,实行“谁审查谁签批”,建立责任追溯机制,以更高效的监管促进审批服务优化,推动政府管理真正转向宽进严管。

(五)实施服务效能评价。制定政务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办法,将政务服务能力、政务服务效率、政务服务质量等方面纳入考核评价内容,考核结果为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决策提供咨询参考,督促各部门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四、优化工作流程

(一)明确事权划转范围。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审批服务事项实现“应进必进”。党政办公室、商务局、经济发展和统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其中依法需要对行政相对人予以监管和行政处罚的,由承担事中事后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法决定,不列入划转范围。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商务局、经济发展和统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二)规范事项管理按照部门业务隶属关系上下一致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负责承接省、市、区级下放管理权限。建立健全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向社会公示实时更新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承诺办结时限,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责任部门各区属部门,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分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受理三科(经开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九大队

(三)深化网上政务服务。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办。整合审批事项、服务窗口、系统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全面实施效能督导,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持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让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在“一网通办”的前提下“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也不跑”。

责任部门:各区属部门,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分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受理三科(经开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九大队

(四)综合窗口受理。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流转审核、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机制,推行受理、审核、制证“三分离”。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尽快拿出各部门业务人员划转意见人员划转后交由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统一管理。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各区属部门,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分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受理三科(经开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九大队

(五)标准化审批。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SOP管理(即标准作业程序:规范细化审批要件、审批流程、审查标准、审批时限等工作程序),将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中相对简单的(不涉及专家评审、现场勘查、听证论证等中间环节)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直接审批专业性较强的审批事项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申请资料的审核签批后交由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统一出证。凡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由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按照“一窗受理项目、抄告相关部门、同步审核签批、限时办结送达”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召开审批工作协调会议,督促审核进度,按时完成审核签批,实现政务服务审批标准化。

牵头部门: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责任部门:各区属部门,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分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受理三科(经开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九大队

(六)统一制证发证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空白证照(批文)和电子证照模板全部移交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统一制发证,原审批部门不再留存。根据申请人意愿,可到综合服务大厅窗口取件,也可采取邮寄送达。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七)规范审批用章管理。凡划转至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的事项,按照统一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出证的工作模式,加盖“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专用章”或电子印章,均具有法律效力。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加盖原部门印章,杜绝重复盖章。

责任部门: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八)实行容缺办理(容缺后补)各业务部门根据业务办理要求梳理事项清单,明确可纳入实行容缺办理和容缺后补事项,其中容缺办理是指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情况下,申请人自愿签订《信用承诺书》,窗口可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待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颁发相关批文、证照。容缺后补指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情况下,申请人自愿签订《信用承诺书》,承诺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全部材料,审批部门实行非主审要件缺项当天受理审批发证。注重承诺运用,对严重失信的,建立失信名单或“黑名单”,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联合惩戒。

责任部门:各区属部门,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分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受理三科(经开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九大队

(九)信息共享机制要健全审批和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行政审批档案管理制度、行政审批结果推送制度及监管结果抄告制度,实现审批部门和监管部门间的数据共享、信息互通,避免推诿扯皮,保障审批、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及时性。

责任部门:各区属部门,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分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受理三科(经开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九大队

(十)设置试运行期。自方案印发之日起个月内为试运行阶段,各部门应集中做好划转事项交接、审批流程再造、系统对接、业务培训、证照移交等工作。试运行期间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职尽责,相关业务人员原则上仍派驻中心办公,确保群众办事不受影响。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商务局、经济发展和统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十一)实行审批监管闭环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和“审监分离”的原则,科学界定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在事前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的职责定位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建立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制度,逐级负责、层层把关,督促审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落实本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全方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监管目录清单和责任清单,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科学规范执法。审批、监管、执法部门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双制约、共惩处”,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工作格局,构建形成“审批—监管”全闭环。

责任部门:各区属部门,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分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受理三科(经开区)、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九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经开区“一枚印章管审批”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定期研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枚印章管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各项工作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对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亲自督办,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标准和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任务。

(二)夯实部门责任。全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务求实效。积极谋划银行、会计、法律、审计等服务类行业进驻大厅,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三)选派业务专干。各部门选派一名业务骨干,全权负责本部门与综合窗口的实时对接,做好受理件的代办、交接、流转及送达。

(四)落实工作分工。改革任务重、时间紧,区各相关部门要强化“一盘棋”意识,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业务指导,按时完成改革任务。

(五)营造宣传氛围。各部门在工作推进中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全区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风气和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要积极推进“五个一”、双向承诺制等机制落实落细,督查局要将“一枚印章管审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加强督促检查,将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部门的审批服务效能情况列入全区绩效考核,强化办事效率;纪工委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工作推进慢、具体事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严肃问责。



附件:

1.经开区“一枚印章管审批”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政务服务审批流程图

3.行业主管部门优化办事流程工作职责

4.行政服务局行政审批工作职责

5.经开区政务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6.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承诺表



联系人:曹杰 

联系电话:367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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