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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方案(试行)

时间:2021-12-14 来源: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全面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推行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群众和企业免于申报即可直接享受优惠政策,旨在思想破冰、主动靠前服务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核时限、加快兑现进度,将政策红利转换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打造经开区一流营商环境使群众和企业有更多、更直接的获得感。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按照惠民惠企政策有关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设计资金审核发放流程,确保“免申即享”兑现资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坚持方便易用。通过“免申即享”,把尽可能多的惠企政策主动兑现企业,尽可能减少企业查找政策、跑腿申报等环节,全面压缩申报材料,最大限度方便企业。

(三)坚持协同推进。坚持管委会统筹、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推进政策梳理、审核把关、资金兑现,推动“免申即享”工作实现全覆盖。

(四)坚持安全可靠。严格落实信用监管、事前事中审核把关和事后资金绩效评估,通过平台政策兑现和行政审批的数据全程留痕,实现每一笔资金流向、路径均可在线追溯,确保“免申即享”各环节安全可靠。

三、工作任务

(一)梳理公布清单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执行或制定行业内惠民惠企“免申即享”政策清单,建立动态更新机制,并及时将惠民惠企“免申即享”政策事项名称、责任单位、联系电话、文件依据、奖励措施等情况定期更新发布,并根据受益群众类型、企业所属行业和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惠企政策信息,有效提高群众和企业对政策的知晓度

优化服务流程凡是纳入“免申即享”清单的惠民惠企政策,在上级政策或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的政策有效期内,如无需特批事项,不再报区党工委、管委会审批涉及由财政资金兑付的,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补助资金支付意见,会同财政部门下达政府补助资金按时完成资金兑现涉及减税、降费等不需要或不直接由财政资金兑付的,按政策规定执行须经市级及以上部门批准的,要积极组织申报,抓紧落实到位

确保信息共享。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与上级政策对接,加大政策宣传,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有效运用数据信息,确保符合条件的群众和企业免予申报、应享即享。

(四)加强制度建设。结合“免申即享”改革的实际需求,政策制定部门要梳理与“免申即享”不相适应的制度和标准规范,予以调整和修订;财政部门要建立适应“免申即享”惠民惠企政策的财政资金拨付制度;纪工委要建立适应“免申即享”惠民惠企政策的纪律监察和审计监督制度,确保“免申即享”惠民惠企政策兑现过程合法合规。

(五)强化资金监管。按照“免申不免审”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免申即享”工作。财政部门将“免申即享”事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范畴,事项常态化监管,将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列入不诚信名单。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管委会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策梳理、流程优化等各项工作,确保“免申即享”工作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要按照全省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示范区改革要求,对本部门惠民惠企政策进行梳理,研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核审查职能,财政部门要及时做好资金兑现工作。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编印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宣传材料,通过首席服务员宣讲、“万人助万企”、企业沙龙等活动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广泛宣传我区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和实施效果等,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公众认知度,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督查督导。将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纳入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各部门效能考核。区督查局将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列入督查计划和考核内容。定期开展“免申即享”工作实施情况评估,对政策梳理不及时、流程优化不彻底、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及时督促整改。


附件:

1.经开区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经开区惠民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第一批)








联系人:曹杰

联系电话:367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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