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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创新施工图审查管理机制,经经开区工改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我区施工图审查改革,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优化工程建设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目标
在坚守工程质量和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将施工图审查后置,实行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夯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环节和时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和获得感。施工图审查改革起始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
二、改革内容
(一)实行施工图审查后置。各级工程项目审批部门不再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和申报要件(特殊建设工程项目除外)。
(二)实行施工图分类审查制度。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为三类,即:低风险工程、特殊建设工程、一般工程,分别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施工图审查:
1.低风险工程取消图审。建立低风险工程免审清单(详见附件1),取消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图审,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书面告知承诺制,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共同签署施工图设计文件质量保证承诺书,由设计单位将整套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至“新乡市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建设单位凭承诺书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
2.特殊建设工程必须图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需要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特殊建设工程及其它特殊工程项目(详见附件2),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3.一般工程自主选择图审。除低风险工程、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工程,由建设单位自主选择是否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选择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图审的,实行容缺后补和告知承诺审批;建设单位选择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图审的,凭质量保证承诺书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施工图设计文件由住建部门组织事后核查。
三、保障措施
(一)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开展事中事后核查。实行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核查制,对低风险工程和一般工程建设单位选择不图审的,由住建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全覆盖核查。后期视核查情况,可调整核查比例。核查工作应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30个工作日内及基础施工之前完成。核查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另行制定),由住建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完成后方可继续施工;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行政审批部门撤销该项目已取得的许可,不再实行容缺后补和告知承诺审批;住建部门按照承诺约定事项,依法进行处罚。
(二)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管控。所有工程项目须在基础施工前通过施工图审查(核查),取得施工图审查(核查)合格书。建设单位在取得施工许可后、取得施工图审查(核查)合格书前,在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前提下,可以按规定开展拆除旧有建构筑物、平整场地、基坑开挖和支护、开通施工用临时道路和水电等工作,但不得进行工程项目基础施工。
(三)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建设单位要落实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首要责任,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先勘察、后设计,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保障措施,并严格实行校审质量管理制度,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对因勘察、设计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或者质量问题承担终身责任。受委托的施工图审查(核查)机构对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质量负审查(核查)责任。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落实施工图审查后置,加快审批效率。住建部门要强化施工图质量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服务情况的监管。有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信用监管,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对存在严重失信记录的单位,按流程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并依法采取限制市场准入、限制招投标等措施。
附件:
4.建设项目容缺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办理施工许可承诺书
联系人:王露
联系方式:3686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