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娄真等同志聘任的通知(新经开文〔2020〕44号)
各区属部门、国有公司:
经区党工委会研究决定任命:
提名姬常斌、朱永明同志为纪工委副书记兼监察工委副主任(根据派驻机构干部任免程序,上报市纪委考察任命)。
聘任:
娄真同志为党政办公室主任;
许珺同志为督查局局长;
贾挺杰同志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丁琳同志为商务局局长;
张伟同志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局长;
苏晖同志为财政局局长;
周永昌同志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局长;
杨君同志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代乾同志为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局长;
浮攀峰同志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局长;
朱鹏程同志为人大工作联络处办公室主任;
胡建勇同志为政协工作联络处办公室主任。
免去:
侯海涛同志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朱永明同志商务局局长职务;
许珺同志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原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贾挺杰同志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原安全环保监管局)局长职务;
周永昌同志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杨君同志行政审批和机关事务服务局(原公共服务中心)局长职务;
浮攀峰同志社会事务局局长职务;
胡建勇同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冲同志政协工作联络处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