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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关于对《河南瑞泽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面筋卷、800吨小麦淀粉改扩建项目》的批复

时间:2022-01-10 来源:区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河南瑞泽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贾志鹏(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7035410352016411801000553)主持编制的《河南瑞泽食品有限公司年产600吨面筋卷、800吨小麦淀粉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在新乡市新乡工业产业集聚区(含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省道307路北建设年产600吨面筋卷、800吨小麦淀粉改扩建项目。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面粉罐呼吸口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一套单机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15m高排气筒P1排放。投料废气、烘干筛分废气、包装废气分别经收集后引至一套旋风除尘+覆膜滤袋除尘器处理,尾气由115m高排气筒P2排放。沉淀池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分别经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一套碱喷淋+水喷淋+活性炭装置处理,尾气由115m高排气筒P3排放。颗粒物排放须满足《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中其他所有涉气工业企业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的要求;恶臭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NH34.9kg/hH2S0.33kg/h,臭气浓度2000的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收集处理,沉淀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蒸煮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在园区管网接通前,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定期清运,处理后生产废水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待管网接通后,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一同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小店污水处理厂(二期)处理,外排废水满足小店污水处理厂(二期)收水标准。

3、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四)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安装用电量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装置,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联网。

四、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346t/aCOD 0.0747t/aNH3-N 0.0037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经办人:曹杰

20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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