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9
来源:营商环境看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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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延津县立足于服务市场主体,减轻企业负担,努力创新,大胆突破,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充分论证和沟通协调,制定出台《关于探索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信用等级较高的信用企业(评价有效期内)在参与延津县工程建设领域政府投资项目时,可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
减轻投标企业负担。诚信企业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解决了企业因招标投标导致的大量流动资金被占用、企业负担过重等问题,有利于激发投标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的积极性。
优化招标投标流程。诚信企业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减少了企业筹集资金、缴费费用、开具保函或电子保函以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收退保证金的环节,优化交易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加大守信激励力度。诚信企业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不断推动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同时将继续发挥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为守信企业提供更多优惠和便利,持续提高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