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案例展示
创新破产审判机制,推动破产案件办理的降本提效,打造多元化解决企业纠纷新模式,建立更为方便快捷的矛盾解决渠道,完善帮扶企业责任制和“联企微信群”,解决企业的“急愁难盼”问题……近年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秉持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屡出实招,拿出硬招,在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新乡市“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得到大幅提升。
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调研相关工作后表示:“新乡法院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目标,树立‘案案是营商环境,人人是营商环境’理念,在服务企业发展上付诸更加坚实有力的实际行动,真正为企业和企业家纾困解难。”
案件办理降本提效 做实功“助企”
“真没有想到,我的案子能办得这么快!”说起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案速度,新乡某风投有限公司经理赵某频频点赞。
赵某的公司与一家企业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诉诸法律,法官通过“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将此案分流到速裁庭,短短几天便结案。
“绿色通道”有效实现了“时间短、化解快、效率高”的目标。配有免费法律咨询、跨域立案服务,可网上立案、网上交费;运用“调解+速裁”模式,优化案件流转规程,最大限度压缩解纷周期;成立执行小组采取线上线下财产查控措施,压缩时长,加强监管,提升财产处置效率。2021年,新乡两级法院受理涉营商环境五类合同执行案件8221件,执结6424件,执结时间较往年平均缩短了36.38天。
2021年对河南的很多企业来说,是一次生死攸关的考验。受疫情、水灾、资金等多种因素影响,新乡永金化工有限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资不抵债,被多家供应商起诉。案件受理后,获嘉县人民法院启动“破产预重整制度”,仅用31天便重整成功,23亿元债务全部化解。
近年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胆创新破产审判机制,探索“破产预重整制度”,出台了《关于适用破产案件预重整制度的指引》,明确规定其适用条件、启动程序等,综合运用破产和解、庭外重组、合并重整等举措,使一大批“尚有发展潜力,暂时处于困难时期的企业”破茧重生。其中,金鸿堂制药、黄河精细化工重整案分别被河南省委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经验推广。
同时,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不断完善“府院联动机制”,联合税务等部门破解费用欠缺、案件涉税、信用修复等难题,降低企业成本,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协调联动专班”,共同研究企业破产中的战略投资人引进等事项。
2020年以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克服疫情影响,建立完善了破产重整案件网上申报债权、网上身份审核、网上召开债权人会议等制度措施,用科技为破产审判“提速”,让权责人“线下”少跑腿,办事“线上”见。全年企业破产办理呈现“时间缩短、成本下降、债务回收率提升”的良好局面。在此基础上,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在全省率先开通了“破产案件智能办理平台”,旨在全面提高破产案件中债权人的回收率,解决在破产案件审理中重复繁琐耗费管理人时间和人力等问题。让法官和管理人节约更多沟通成本,实现破产案件办理更加专业化,资产回收率更高。
严管厚爱延伸职能 多维度“护企”
制定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相关案件的裁判指引,发布典型案例引导投资者增强诚实守信、防控风险的投资理念和规范公司治理,组建证券期货和公司类纠纷专业审判团队,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案件的调解员库……2021年12月17日,旨在护佑中小投资者的新乡市投资者保护联盟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
这是一个法院与金融、财政等部门联手组建,从加强对接交流、强化资源整合、拓展宣教渠道、规范上市公司运行、强化法律服务、推进“互联网+司法”等方面发力,实现了“事前教育、事中跟进、事后保护”功能的综合体,也是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多维度发力、护航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为营造更优质、更安全的营商环境,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找准司法优化营商环境的制高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实施更加全面精准的服务。
近年来,新乡两级法院打造多元化解决企业纠纷新模式,建设“法院+”、金融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体系,联手银行监管等部门组建新乡市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全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构建了高效的金融纠纷解决途径和丰富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同时,联合新乡市工商业联合会成立“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调解室”,促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
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与某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货款总计14.6万元。工程有限公司支付4.38万元预付款后,剩余货款一直未按合同支付,纠纷诉至新乡县人民法院。案件第一时间被分流到诉调对接多元化解中心。调解员付万社了解到被告受疫情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存在困难。由于被告在郑州市,受疫情等影响不能前来参与调解。付万社便与原告沟通,约定到被告处进行调解,经过几番调解,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从立案到调解结案,仅用20多天,原、被告均表示满意。
像这样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纠纷的案件, 2021年新乡全市共办理了18080件,调解成功率达45.74%。
对违法企业从严惩戒,彰显法律的威严,对困难企业善意执行,体现法院的温度。这是新乡法院法官的办案理念。
严厉打击虚假诉讼、虚假陈述、滥用管辖权异议等不诚信诉讼行为,与公安、检察、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联合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案件工作机制。2020年以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向社会发布金融案件失信被执行人44363人。同时,建立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逃废债”,加大不良贷款集中清收,维护市场秩序,为农信社清收不良债权13.14亿元,相关工作经验被河南省清收办转发。
在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分行与某砂浆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某电器公司等7起金融借款合同相关案件中,合同就管辖权均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于某砂浆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偿还贷款,银行起诉到法院追收债权。法官发现,作为担保人的某电器公司滥用管辖权异议,连续5次提起管辖权异议,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因其扰乱司法审判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民诉法等法律规定,对新乡市某电器有限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面对被执行人为企业主体的案件,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依规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逐步帮助企业恢复“造血功能”,为企业脱困赢得机会,对暂无执行能力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则采取“放水养鱼”的方式,争取达成执行和解,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在某建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件中,法院执行人员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某银行账户,并查到被执行人有924万元债权,随即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但由于债权尚未到期,不具备支付条件,无法进行划拨,执行人员便引导双方达成和解协议。2021年9月,执行人员经沟通协调,划拨了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案件顺利执结。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探索建立被执行人失信惩戒制度和信用修复制度,完善失信联合惩戒体系,建立自动履行“红名单”正向激励机制,共为2336家企业修复信用记录,自动履行率提升到45.23%。
量身定制普法宣传 精服务“暖企”
“解决涉企业纠纷不能一判了之,还要上门帮助企业预防风险!”延津县人民法院东屯人民法庭在对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判决后,庭长刘长龙再次走访原告河南某腾升起重设备有限公司。针对其生产遇到的情况,从合同的签订、权利义务的判断、证据的搜集和保全等方面提出建议。
为帮助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降低涉法涉诉风险,将矛盾化解于未然。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省开展的“万人助万企”活动,建立“一对多”“多对多”帮扶企业责任制和“联企微信群”,解决企业“急愁难盼”的问题。
持续的新冠疫情,让很多企业的生产经营面临困境。河南飘安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经营医用口罩、防护服等医用卫生材料的民营企业。疫情发生后,飘安集团因资金断裂,处于破产重整期,采购生产用原材料受限。通过认真研判该企业对抗击疫情的意义,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急疫情防控之急,准许飘安集团恢复生产,确保防疫医疗物资供应,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设备、用工等难题,帮助企业解燃眉之急。
破产不停产,飘安集团一边重整一边开足马力生产防疫物资,先后筹集1亿多元资金,新进各种防疫物资生产设备提升产能,促进了重整计划的后续执行能力。疫情防控期间,飘安集团的防护服和各种口罩源源不断投放全国多地,为国家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受到工信部通令嘉奖。新乡法院的相关工作经验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新乡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联系辖区重点企业,组织员额法官到企业走访调研,向企业赠送《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提示100条》,走访中坚持“对症下药”,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法治体检,送上“量身定制”的普法课,共走访企业1738家,解决难题159件。建立微信群,邀请百余家中小微企业入群,收集意见建议和解答各类问题300余条,把法律风险控制关口前移,提升了企业风险防控能力。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送法六进”开展 “一案一普法”,结合“法院开放日”邀请企业走进法院、了解司法,并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企业座谈会,共谋企业发展,共话司法保障,引导企业从被动受法变成主动用法,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决策。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组织法官采取“网上+线下”结合方式,为企业提供法治讲座、风险提示、诉讼指导等司法服务,通过12368热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设立营商环境督办专线,进一步畅通联系渠道,实现常联络服务不断线。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荷刚说:“营商环境是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人民法院要聚焦高质量发展,持续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落实、落细,打造‘近悦远来’的一流营商环境,让企业专心创业、安心经营,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