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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我要开便利店” 一件事办事指南

时间:2021-12-25 来源: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一、事项名称

1.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

2.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条件

1.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

2.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等。

(二)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条件

1.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

2.道路交通安全规范;

3.环保和节能要求;

4.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以光电等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在建筑墙体设置的,其设置高度不超过建筑物顶部;

2.不得与道路来车方向成垂直视角设置;

3.除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外,不得在严控区内设置;

4.开闭时间符合有关管理规定。

三、申请材料

【根据您的申请选项,重复材料仅需提供一份材料】

(一)共性材料: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材料:

1.从业人员健康证

2.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材料:

1.商户广告牌、门头彩色效果图和设置的位置图

2.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四、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材料。

(二)网上申报:登陆河南政务服务网进入一件事专栏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五、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零费用

七、咨询电话:0373-3675013;0373-3675029

八、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湖大道与花园路交叉口路西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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