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其他文件

中共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关于开展“一章两法”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4-15 来源:区纪工委

各区属部门: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区党员干部党章意识和法治素养,建设新时代学习型法治型党组织,培养新时代学习型法治型党员干部,按照省、市纪委的相关要求,经区纪工委研究,决定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简称“一章两法”,下同)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一章两法”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促进全区党员干部党章意识进一步强化、法治素养进一步提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落地生根。

二、参学人员

全区党员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活动时间从415日开始,515日结束。活动主要内容:

(一)举办“经开大讲堂”。5月初,以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主题,举办“经开大讲堂”。

(二)开展专题学习会议。5月10日前,区属各部门要制定本部门“一章两法”教育活动月的实施方案,开展集中专题学习,学习次数不得少于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半天,并于514日前将组织学习情况的会议记录报区纪工委109室。

(三)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网络知识答题。自活动开展之日起,区属各单位组织党员和干部登录新乡市纪委网站,点击“学法用法答题”活动页面,参加省纪委组织的《宪法》、《监察法》有奖答题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和参加答题人数于510日前报区纪工委109室。

(四)制作张贴宣传版面。区属各部门要制作两个宣传版面,并张贴在办公区显著位置,一个内容为廉洁自律八条禁令,另一个内容为新监察法相关内容。

(五)上报心得体会。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结束后,按市纪委要求,各单位要在515日前将本部门学习“一章两法”心得体会上报区纪工委存档。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学习“一章两法”的重要意义,把“一章两法”的学习作为推进法制教育、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任务,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学习有序推进、教育不走过场。

(二)强化监督检查。区纪工委将对全区“一章两法”学习教育月活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落后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对好的做法及时总结推广,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

(三)注重统筹推进。区属各部门要将“一章两法”学习教育与各项业务工作统筹兼顾,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以工作成效检验学习成效,确保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中共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

2018年411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