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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6月1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2-06-15 来源:区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675017

通讯地址:新乡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豫北光洋转向器有限公司

豫北光洋转向器有限公司汽车机械转向管柱项目

新乡市新乡工业产业集聚区(含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七路与榆东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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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汽车转向管柱33万台项目

1、废水:生产废水与现有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大部分回用于厂区卫生间用水,少部分经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3、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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