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675017
通讯地址:新乡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 |
新乡白鹭精纺科技有限公司高端智能包装(纸品)项目 |
新乡市新乡工业产业集聚区(含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大道南侧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年产纸箱1500万套、纸管4.8亿只 |
1、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一同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15 m高排气筒排放。印刷工序、纸卷涂布及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尾气通过15 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磨辊清洗废水预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进入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小店污水处理厂(二期)。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危废处置的资质单位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