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1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2-11-30
来源: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675017
通讯地址:新乡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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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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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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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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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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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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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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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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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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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新金回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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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新金回商贸有限公司机动车回收再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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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新乡工业产业集聚区(含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一路以西,新长大道以南,科隆制冷以东,永安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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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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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回收再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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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废油液抽取工序位于密闭车间,车间设置为微负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切割工序位于密闭车间,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负压抽风,恶臭气体经收集后引入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气浮池处理,处理后混合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经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
3、噪声:厂内噪声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处理。
4、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等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不可回收废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动力蓄电池,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废线路板、废机油滤清器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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