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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我要开洗浴中心
二、联办单位及事项
1.单位(牵头单位)
市场监督分局:食品经营许可
2.单位(配合单位)
综合执法局: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住建局: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公安分局:旅馆业、特种业许可证核发
消防大队:20张床位以上,需先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后再旅馆业、特种业许可证核发。
三、申请条件:取得营业执照,符合食品经营、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要求。
四、申办材料
1.“我要开洗浴中心”一张表单 (“综合窗口”领取)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4.从业人员健康证
5.食品安全承诺书 (综合窗口”领取)
6.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7.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综合窗口”领取)
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②培训管理制度。③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④食品安全自查自检与报告。⑤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护保养制度。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⑧废弃物处置制度及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制度。
9.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10.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11.商户广告牌、门头彩色效果图和设置的位置图
12.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
13.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材料
14.排水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15.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1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17.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文件(“综合窗口”领取)
18.场所平面布置图(疏散、总平面、消防设施平面图及位置所在图)
19.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20.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综合窗口”领取)
21.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
22.建设单位委托书证明原件、建设单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3.特种行业负责人登记表(“综合窗口”领取)
24.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登记表(“综合窗口”领取)
25.特种行业治保人员登记表(“综合窗口”领取)
26.消防设施、安全疏散、监控设施、设备示意图
27.房屋鉴定
备注:
1.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只需办理食品经营备案,无需提交4、5、6、7、8、9项材料;仅提供早餐服务,只需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无需提交6、7、8、9项材料。
2.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建筑单位内有多个排水户的,可以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负责,商户个人不需要申请,无需提交12、13、14、15项材料。
3.20张床位以下无需提供16、17、18、19、20、21、22项材料。20张床位以上,需先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后再办理旅馆业 特种业许可证核发。
五、受理方式
(一)窗口受理: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材料。
(二)网上申报:登陆河南政务服务网进入一件事专栏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六、承诺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受理流程
窗口收件→业务分办→联合勘察→信息汇总→统一发证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零费用
九、咨询电话:0373-3675013;0373-3675029
十、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湖大道与花园路交叉口路西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