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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印发了《关于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做强做优我区平台经济,进一步推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为我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有效整合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资源,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53号)文件精神“统筹运用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持续加大对平台项目建设、平台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新乡经开区管委会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给予扶持政策。
三、主要内容
办法由8部分组成,对项目辅导奖励、房租补贴、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主要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一)奖励对象
服务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研发平台申报等服务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辅导奖励标准
1.高新技术企业辅导奖励。辅导区内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服务机构奖励资金1万元/个;每年超过3家企业的,每增加1家企业,给予服务机构奖励资金2万元/个。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辅导奖励。辅导区内企业首次通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给予服务机构奖励资金3万元/个;辅导区内企业首次通过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给予服务机构奖励资金2万元/个。
3.研发平台奖励。辅导区内企业首次通过国家级研发平台认定的,给予服务机构奖励资金10万元/个;辅导区内企业首次通过省级研发平台认定的,给予服务机构奖励资金3万元/个。
4.单个项目采取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
(三)房租补贴标准
商事登记住所、税务征管关系新迁入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服务机构,按不超过15元/平方米/月(总计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年一次性房租费用补贴。
(四)奖励程序
1、申报企业递交《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奖励申请报告》或《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房租补贴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材料递交至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3、公示期结束,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启动资金兑现程序。
四、政策解读部门
政策解读和兑现部门: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地 址:新乡经开区鸿达大道与经纬路交叉口东北角智能制造产业园501房间
电 话:0373-3686023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23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