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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谁执法谁普法”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法治宣传教育责任部门工作职责,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健全机制、创新载体、优化措施,持续加强针对不同领域、不同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全社会依法治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动全区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重点学习宣传与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养。积极推进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法治观念进一步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进一步繁荣发展,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组织实施
各普法责任部门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明确责任范围和责任人员,加强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及时向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各普法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各自职能范围内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区普法办是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的监督主体,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职能,加强对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估,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区党工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附件:1.共性责任清单
2.各普法责任部门具体责任清单
附件1
共性责任清单
各区属部门、垂直部门,作为普法责任主体,应承担下列普法工作责任: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的宣传解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部门学习重要内容。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推动民法典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抓好本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有效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
(四)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面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设立法治宣传阵地,大力开展新媒体法治宣传,实现法治宣传全方位、立体化覆盖。积极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书画摄影展等法治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深化“法律六进”,组织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制定切实可行的法治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有效开展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工作开展。积极参加国家和省、市法治创建活动。
(六)积极参加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部门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各区属部门、垂直部门每年12月25日前向区普法办上报“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部门年度履职报告。
(七)成立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加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建设,制定本部门普法规划、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普法任务和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
附件2
各普法责任部门具体责任清单
各区属部门、垂直部门负责所管理对象或所主管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承担相应的普法工作责任。
一、党政办公室
1.将法治内容纳入区党工委会议、区常务会议议题。
2.负责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区普法办提请区党工委讨论研究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和重要文件的协调办理工作。
3.在“6·9”国际档案法宣传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5.与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有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抓好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
6.落实我区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社会责任。组织协调区内宣传平台刊播普法公益广告。
7.围绕全区普法工作总体部署,组织宣传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在国家宪法日、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专题宣传。
8.完善文明创建测评体系,把法治教育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内容。
9.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做好企业经营人员、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法治教育。
10.指导、督促各级工会利用职工文化阵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治宣传行动。
11.推动企业开展普法活动,加强职工困难救助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12.组织开展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有奖竞猜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
13.负责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社会保险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4.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协调青联、学联等青年群众团体,配合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15.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律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持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评选活动。
1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17.开展以普及“两法一条例”为基础,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预防校园欺凌教育为重点的送法进校园活动。
18.深化“三八”妇女维权活动,在“和睦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等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19.关注农村留守妇女、进城务工妇女、单亲和贫困妇女、老龄妇女、女童等弱势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
20.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21.负责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纪工委
1.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开展反渎职侵权法治教育。
2.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
3.负责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监察官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的法治宣传,督促其严格尊法守法。
5.负责审计法、预算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审计和财经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负责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开展机构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问责等工作。
2.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内容,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3.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干部培训必修课,纳入主题班培训课程。
4.完善对领导干部法律素质的考察。探索完善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考察有效方法,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带头遵守宪法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5.发挥农村和社区党组织活动场所、党群服务中心、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和终端站点等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基层党员法治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6.深入贯彻落实党章和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管理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7.抓好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法治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职业培训内容。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劳动者(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8.积极利用大学生就业季、农民工返程返乡时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按照普法规划要求和相关规定,做好区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及区普法办对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和奖励的协调工作。
10.负责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1.指导和督促机关党员学法用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
12.深化“法律六进”,组织开展“共产党员普法志愿者”法治实践活动。
13.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
14.做好医疗保障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教育培训。
15.在基金安全宣传月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6.依法开展规范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查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
17.负责社会保险法、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四、商务局
1.做好商贸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从业人员依法合规经营。
2.加强涉外涉企法律服务,对接商贸企业法律需求,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国际贸易投资法律风险。
3.规范全区商务领域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扰乱商务领域市场秩序行为。
4.负责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对外贸易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拍卖法、反垄断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五、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1.指导全区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社会普法,开设普法专栏,开展公益普法。鼓励各类互联网企业和相关商业机构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参与全民学法活动。
2.在国家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网上专题宣传。
3.负责网络安全法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开展“送法进企业(商会)”活动,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学法用法,增强其依法诚信经营、承担社会责任、履行法定义务、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5.通过网站、微信平台和相关新闻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组织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活动。
6.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民营企业诉求响应智慧服务平台”和商会调解组织优势,帮助民营经济人士协调解决涉法涉诉问题。
7.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衔接和平衡发展。
8.组织节能宣传月、“6·17”全国低碳日等时间节点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负责外商投资法、反垄断法、招投标法、科技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河南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以及发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科技创新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0.在科技活动周、高博会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依托科普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
11.加强面向工业企业和中小企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律进工业企业”活动,促进企业形成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理念。
12.负责中小企业促进法、煤炭法、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河南省煤炭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3.加强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统计调查工作全过程,做到依法统计。
14.认真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各项普查和大型调查、常规调查、统计执法检查,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小微企业、采价点、调查户等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使统计法入门、入点、入户。
15.在“中国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16.负责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六、财政局
1.加强会计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财政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会计工作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2.核拨区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指导、督促各级财政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3.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指导国有企业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和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4.负责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企业国有资产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重大财政政策的宣传教育。
5.抓好对全区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组织法治讲座、法治培训,推动其依法经营、合规经营和诚信经营。
6.深入开展“法律进金融机构”活动,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单位在公共服务区域建立固定的法治宣传设施,指导金融机构利用公示牌、宣传册、电子屏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7.常态化组织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8.负责证券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依法开展土地利用管理、矿产资源保护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3.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
4.负责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城区房地产管理法、测绘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土地复垦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八、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1.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建筑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工地”活动,做好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2.组织开展查处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节能减排和工程建设标准执行等方面专项治理活动。
3.负责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国家赔偿法、招标投标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区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和水情教育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
5.在水资源管理和河道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向沿线的村民委员会、取水单位及群众宣传水事法律法规,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6.负责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湿地保护法、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抗旱条例、河道管理条例以及综合防灾减灾、水利工程移民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7.加强社会公众人防法治宣传教育,利用人防工程设施,建立法治宣传阵地,普及人防法律法规和防空防灾知识。
8.在“5·12”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鸣放日、“10·31”人民防空创立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依法开展人民防空专项治理活动。
10.负责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1.加强交通运输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宣传教育与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增强其依法经营、诚信守法观念。
12.在道路、公交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因地制宜设置电子显示屏、法治宣传栏等,面向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法治宣传上公交车、出租车。
13.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专项依法治理活动,推动行业诚信守法经营及法治创建活动。
14.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5.负责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南省道路运输条例、河南省水路交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九、综合行政执法局
1.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主管机关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法治宣传教育重要文件、重大活动的制定、策划、组织和实施。
2.承担区普法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区各部门实施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推广区各部门的经验做法,培育典型,加强宣传。
3.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普法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全区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
4.会同有关单位加强法治城区、法治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以及诚信守法企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工作。
5.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指导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在办理具体案件、代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6.落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加强对典型行政执法案例的筛选、整理和转发工作,深入推进以案释法。
7.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的考核内容。
8.加强我区制定的地方性规章的宣传督导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选派工作。
10.负责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以及监狱、禁毒、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司法鉴定、安置帮教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1.落实公益普法宣传,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设施等开展城乡建设及城区管理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活动。
12.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支持各部门把法治元素融入到城区景观建设、公园绿化升级等建设中,配合有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13.组织开展城区区容、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园林绿化等方面的专项治理活动。
14.负责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乡市城区绿化条例、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乡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1.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在“3·22”世界水日、“6·5”世界环境日、“9·16”国际臭氧层保护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适时开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实践活动。
2.依法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清洁河流行动、农村环境整治、重点减排项目建设等专项治理活动。
3.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形式多样的生态环境法治宣传。
4.负责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新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5.做好安全生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的比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6.在“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7.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8.负责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一、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1.加强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
2.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设立法治宣传显示屏、橱窗(栏)等形式向广大居民宣扬法治精神。
3.通过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等平台,加强法治教育宣传。
4.发挥机关事务工作优势,在集中办公区、统管院区设置法治宣传栏(橱窗)等法治宣传设施,营造学法氛围。
5.负责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二、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事务临时管理办公室
1.广泛宣传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
2.把法治教育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在平安建设测评体系中的权重,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3.负责反有组织犯罪法、政法工作条例以及维稳、综治、反邪教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在人民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广播和电视节目、发放信访宣传手册等方式向来访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释法说理,做好对上访人员的问题解答工作。
5.推动信访工作条例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三会一课”,提高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履行信访工作职责的自觉性,增强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
6.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总体规划,在各级各类学校全面设置法治课程,将法治素养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7.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加强宪法教育宣传,结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晨读宪法、宪法主题班会、专题讲座、宪法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犯罪、校园欺凌、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等专项法治宣传。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法治教育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8.加强教育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在教师入职培训、专业发展培训中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做好对法治课老师、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的法治培训。
9.组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会同公安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打造平安校园。
10.负责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新乡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1.加强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项目管理人员、体育社团工作人员、体育经营企业工作人员等体育行业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12.在“8·8”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3.在运动场所设立法治宣传栏(橱窗)、悬挂法治标语等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14.负责体育法、枪支管理法、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彩票管理条例、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5.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各类业务培训中增加卫生法律知识内容,推动诚信守法经营、服务。
16.在“5·12”护士节、“7·11”世界人口日、“8·19”医师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7.指导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在政务大厅、服务窗口及卫生计生服务机构电子屏、宣传栏等增加法治宣传内容。指导医疗服务机构在其公共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宣传设施。
18.负责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精神卫生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9.深化“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宗教场所设置法治宣传栏等,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0.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1.配合政法机关对各种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依法惩处,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置涉及宗教的违法建筑,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22.负责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3.在老干部中加强防范养老诈骗、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
24.负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5.深化“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活动,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两委”干部、社区干部和村(居)民代表的法治宣传教育,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普法工作。
26.指导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农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27.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普法办等单位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8.负责民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社会组织、防灾救灾、社会救助、慈善、婚姻、收养、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9.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特别是贫困人员尊法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30.加强涉农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诚信守法经营。利用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科技下乡等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1.负责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和评选工作。
32.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土地承包、农资生产经营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
33.负责农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渔业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4.负责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35.组织开展全区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法治帮扶援助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法治教育培训工作。
36.负责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7.加强全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8.利用“国际消除贫困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9.负责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0.利用全国助残日、“12·3”国际残疾人日、残疾人运动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重大活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引导残疾人学法用法。
41.做好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加强维权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法律援助和救助工作站等,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
42.负责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43.加强涉林企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涉林企业依法经营,向广大林农广泛宣传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44.在“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5.负责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防沙治沙法、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三、税务局
1.加强面向纳税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各类经济主体依法纳税意识。
2.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法律进企业”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开展税收法治文化建设,加强税收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利用新媒体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
4.负责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消费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四、市场监管分局
1.深化“法律进企业”,提高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广大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2.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全国质量月、食品安全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等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
4.负责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质量法、计量法、行政处罚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五、市公安局经开分局
1.落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做好典型案例的筛选、整理和转发工作,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2.在“1·10”人民警察日、“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宣传,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主题宣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
4.负责警察法、行政处罚法、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居民身份证法、枪支管理法、禁毒法、出境入境管理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十六、消防救援大队
1.推动消防普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扩大消防法治宣传覆盖面。
2.在“11·9”全国消防日组织开展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负责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新乡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