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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在经开〔第130期〕】新乡经开区:无需注销再设立,个体户直接变更经营者

时间:2023-05-06 来源:市场监管分局

“太好了!过户不用改店名,这下不怕老顾客流失了。”5月5日,新乡市经开区天玉足道馆经营者吴先生来到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商事登记窗口办理经营者变更业务,在工作人员的帮办指导下,吴先生通过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填写上传申请书、承诺书、清税证明等材料,不到20分钟就领到了新营业执照。

2022年11月1日实施的《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将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方式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先注销、后设立”改为“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这一规定既方便了个体工商户财产权和经营权的转移,实现其在成立时间、字号、档案及相关行政许可方面的有效延续,也有利于个体工商户保留经营多年的店名和口碑等无形资产。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以来,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多措并举,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扩大政策影响力,提高个体工商户对该项政策的知晓度;依托帮办代办服务团队,打造“一次告知、一网(窗)通办、一次办结”的一站式业务办理模式,让个体工商户有更顺畅、更便捷的办事体验。

下一步,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将持续推进《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落地落实,扎实做好“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业务办理工作,竭力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群体的发展,全力激活其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繁荣经济的巨大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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