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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675017
通讯地址:新乡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菌草生物质纤维产业化研发中试项目 |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长北线南侧 |
中环慧博(北京)国际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年产5000吨菌草生物质纤维产业化研发中试 |
1、废气:木质素混合物干燥产生的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经总排口排入小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危废处置的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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