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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资源规划局、住建局、行政服务局、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各建设单位、测绘机构: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区按照《新乡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主要依托“新乡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机构名录库”开展“多测合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联合测绘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整合测绘事项,我区“多测合一”由四个阶段优化调整为三个阶段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多测合一”工作试运行情况,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第二条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将我区“多测合一”由四个阶段优化调整为三个阶段,具体调整内容如下: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流程,“多测合一”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及施工监督、竣工验收三个阶段。将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的选址地形图、勘测定界测量、宗地图测量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多测合一);将工程建设项目中期的规划放线测量、规划验线测量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工程规划许可及施工监督阶段多测合一);将工程建设项目后期的规划核实测量、人防测量、房产测量、不动产落宗整合为一个测绘事项(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其中,选址地形图与不动产落宗免费提供。
二、严格落实每个阶段测绘事项由一家测绘机构承担,由建设单位在“新乡市联合测绘机构名录库”中自主选择的规定
根据《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整合后每个阶段的测绘事项按审批权限和有关规定经招投标或委托,由一家联合测绘机构承担。”建设单位应在“新乡市联合测绘机构名录库”中自主选择测绘机构。为加强“多测合一”工作,区资源规划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职能部门及建设单位、测绘机构应严格落实每阶段测绘事项在“新乡市联合测绘机构名录库”中自主选择一家测绘机构承担的规定。各区属部门依职责对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的测绘成果严格审核,对非名录库中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成果,不予受理。
三、加强“多测合一”信息平台推广使用, “多测合一”测绘事项必须通过信息平台进行办理
为进一步落实“多测合一”工作,实现测绘成果的共享使用,我区依托结合新乡市“中介超市”“多测合一”信息平台。
互联网址:http://117.158.91.126:8060/f/index;
政务网址:http://222.143.5.6:7001/f/login。
要求“多测合一”测绘事项必须通过该信息平台进行办理,各建设单位、测绘机构应在线完成业主机构注册、发布采购需求、选取测绘机构、合同上传、测绘成果上传等操作,区资源规划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职能部门应在线完成测绘成果审核,服务评价等操作。
四、加强“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共享利用,降低企业费用
一是免费提供选址地形图。由区资源规划局根据我区主城区现有1:1000地形图免费提供用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的地形图出图工作。
二是免费提供不动产落宗成果。根据“新乡市工改办”印发的《关于共享利用联合测绘成果完成不动产落宗的通告》,要求由测绘机构整合其在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规划许可及施工监督阶段、竣工验收阶段所形成测绘成果为落宗使用的宗地测绘成果,并免费提供给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审核使用,用以完成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物在建工程抵押、商品房预(销)售及不动产登记时的落宗。建设单位不再委托落宗测绘,也不再承担测绘费用。要求各测绘机构继续利用“多测合一”测绘成果免费提供落宗使用的宗地测绘成果,不得再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如发现仍然收取费用的,将对测绘机构进行通报,直至移出测绘机构名录库。
望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加强我区“多测合一”工作,把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共享成果落到实处。
附件:新乡市联合测绘机构名录库
2022年5月27日
新乡经开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