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环境评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675017
通讯地址:新乡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新乡市飞鹭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米高端面料绿色智能化生产线技改提升项目 |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纬路北侧 |
新乡市蓝天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年产3000万米高端面料 |
1、废气:印花和定型废气经“水喷淋+静电除油塔”处理工艺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调浆房、印刷、烘干、样品线废气和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产臭气部位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污泥浓缩池和污泥贮存间及缺氧池密闭后负压抽吸,经“生物吸收塔+碱喷淋+紫外光催化氧化”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生产;其他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小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