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0
来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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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近期《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情况,依据《新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新乡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审批事项和办理时限的通知》(新工改办〔2020〕8号),现对新乡经开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审批事项进行调整,并对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各相关单位要在审批业务办理中严格执行。
一、调整取消的审批事项(2项)
1.建设工程规划涉及方案联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调整为合并办理。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及主体工程质量验收为联合验收,合并为一个环节。
二、压缩社会投资类项目“四个阶段”办理时限
1.立项规划用地许可阶段办理时限,由原来的9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涉及发改委备案项目确定为0.5个工作日,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确定为0.5个工作日。
2.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7个工作日压至7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确定为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确定为2个工作日。
3.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时限,由原来的7个工作日确定为1个工作日。
4.联合验收及备案阶段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规划土地核实证审核确定为2天,社会投资一般工业建设项目工改流程由原来的56个工作日确定为16.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