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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征集】关于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的征求意见公告

时间:2022-11-02 来源: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为我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有效整合各类服务机构资源,促进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53号),结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服务机构是指服务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企业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研发平台申报等服务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项目辅导奖励

1.高新技术企业辅导奖励。辅导区内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给予服务机构奖励资金1万元/个每年超过3家企业的,增加1家企业,给予服务机构奖励资金2万元/个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辅导奖励。辅导区内企业首次通过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认定,给予服务机构奖励资金3万元/个;辅导区内企业首次通过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给予服务机构奖励资金2万元/个

3.研发平台奖励。辅导区内企业首次通过国家级研发平台认定的,给予服务机构奖励资金10万元/个;辅导区内企业首次通过省级研发平台认定的,给服务机构奖励资金3万元/个。

4.每家企业单个项目只可认定1家服务机构为辅导单位。

房租补贴。商事登记住所、税务征管关系新迁入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服务机构,不超过15元/平方米/月(总计不超过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年一次性房租费用补贴。

第五条 加强业务指导监督。对辖区内的服务机构,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对其经营管理活动予以指导、加强监督。

加大对服务机构的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鼓励在职深造提高。

服务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服务活动,未经允许不得以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名义开展业务。

服务机构与接受服务的企业应当签订服务协议,服务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通过协商或依法处理。

服务机构在开展服务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管理混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情况,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可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并监督其整改;整改不到位且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度资金支持。

服务机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本方法扶持资金,经认定属实的,取消其享受本办法政策资格,并列入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黑名单”在全区公布

符合本办法的服务机构若同时符合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其他扶持政策相关规定入区政策、区级配套资金的政策规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由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负责解释。

附件:1.关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申请奖励经费的认定办法

2.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项目辅导奖励申请报告

3.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房租补贴申请报告

4.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1

关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申请奖励经费的认定办法

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扶持办法》文件精神,提升创新生态环境,激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服务企业的积极性、创造性,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服务机构自行编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项目辅导奖励申请报告》或《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房租补贴申请报告》。申请报告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纸张尺寸为A4。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辅导奖励

1.《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项目辅导奖励申请报告》(附件2);

2.加盖单位公章的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服务机构与区内企业签订的项目辅导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审核材料时使用),并提供合同期内实际发生交易的资金支付相关凭证;

5.服务机构提供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证明材料;

6.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二)房租补贴

1.《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房租补贴申请报告》(附件3);

2.加盖单位公章的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主要业务骨干学历、职称、荣誉证书复印件;

5.服务机构与租赁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仅审核材料时使用),并提供期间实际发生的租金支付相关凭证

6.提供服务机构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的证明材料;

7.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企业提交《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奖励申请报告》电子版及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地址:新乡经开区鸿达大道与经纬路交叉口东北角智能制造产业园501房间,联系人:康阳,电话:0373-3686023,邮箱:jjyxb2006@163.com);

(二)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三)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启动资金兑现程序。

附件2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项目辅导奖励申请报告

申请单位(盖章):

企业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项目辅导奖励申请表

企业(机构)名称

申请奖补金额(万元)

企业登记注册地

企业(机构)性质

获得省级以上荣誉资质

经营范围

办公面积(㎡)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

申请项目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企业名称

交易金额

(万元)

奖补金额

(万元)

1

高新技术企业

1.

2.

....

2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

3

省级“专精特新”企业

4

国家级研发平台认定

5

省级研发平台

附件3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房租补贴申请报告

申请单位(盖章):

企业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报日期:

房租补贴申请表

企业(机构)名称

经营范围

登记注册地

办公地址

登记(发证)机关

办公面积(㎡)

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

申请奖补金额(万元)

主要业务骨干明细表

序号

从业时间(年)

1

2

3

4

5

...

附件4

真实性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

一、我单位对所提供的“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XXX申请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相应责任;

二、若违反规定骗取资金,愿意全额退回资金并接受处理。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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