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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675017
通讯地址:新乡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河南中豫新涂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中豫新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新能源电池附件项目 |
新乡市新乡工业产业集聚区(含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花园路11号 |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年产100万套新能源电池附件 |
1、废气: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表调、钝化等预处理工序产生的硫酸雾经槽上方密闭抽风装置收集后引入“水喷淋系统”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8m高烟囱排放;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一同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脱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高温焚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入“旋风除尘+滤筒除尘”装置处理。 2、废水:预处理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喷淋系统废水等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进一步处理。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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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民机产业化建设项目(一期) |
新乡市新乡工业产业集聚区(含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开大道与榆东路交叉口东北角 |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年产热交换器800套、零件15000件 |
1、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2、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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