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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开区商务局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时间:2023-12-14 来源:商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23年全省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新乡经开区商务局按照《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新乡经开区商务局立即组织召开推进会议,认真传达学习省、市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紧扣商务部门职责,对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对象、治理措施等进行详细、精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营造工作氛围。以超市、餐饮等行业领域,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张贴海报等方式,向广大消费者大力宣传塑料污染的危害,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抵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减少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使用。共计开展宣传活动10场次,播放宣传标语84条次,张贴海报60余份。

三是狠抓督查落实。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把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袋、餐具、环保布袋、纸袋和菜篮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重点督查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一次性塑料制品等行为。共计开展督导检查10余次。

下一步,新乡经开区商务局将持续加强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督促商贸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自查整改。要持续深入现场,既做好服务指导,也要严格检查监督,切实解决漏洞问题,营造辖区绿色商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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