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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经济产业专家顾问管理办法》

时间:2023-11-10 来源:区经发局

近日,区先进医学产业专班印发了《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经济产业专家顾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充分发挥专家顾问的咨询参谋和智力支撑作用,推进政府科技管理决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我区生物经济产业的发展。经开区决定组建由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社会团体等组成的专家委员会。为保障专家顾问的权利,规范专家顾问的管理,根据《河南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为加快推进河南省生物经济发展,2022年8月3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河南省促进生物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围绕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环保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和改革试点,探索构建适应生物经济时代的前瞻性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体系,深挖产业合作机会,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新乡经开区管委会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经济产业专家顾问管理办法给予相关扶持政策。

三、主要内容

办法由总则、专家顾问的条件、专家顾问的管理、专家顾问的权利和义务、附则5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以下重点内容:

(一)专家顾问的条件

要具有良好的信用和职业道德以及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科学、客观、公正提出专业化建议。并具有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有一定的时间和精力满足服务经开区相关工作需求。

(二)专家顾问的管理

1.按照“统一建设、科学分类、规范管理”的原则,建立专家顾问库;

2.专家顾问实行聘任制,聘期为3年,先进医学产业专班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聘任建议,报请管委会主任办公会审定后,由先进医学产业专班统一制作“经开区专家顾问聘书”,并向受聘专家顾问发放;

3.先进医学产业专班负责向区属职能部门公开专家顾问智库人才信息和向专家顾问公开经开区职能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信息。区属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专家顾问进行征询或提出尽调邀请等,原则上由职能部门负责人以上级别人员与专家顾问进行联系。区属职能部门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专家顾问信息的安全。

4.区属职能部门向专家顾问提出项目尽调要求,应在项目尽调完成后,及时向专家顾问支付专家咨询费,费用标准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400元/人天(税后);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000元/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1500元/人天(税后)。

(三)专家顾问的权利和义务

1.专家顾问的权利:以个人身份独立提出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个人信息等应得到保护随经开区区属职能部门出差及受邀到经开区现场咨询期间,享受公务人员相关差旅待遇(不含出差补助)差旅费用由发出邀请的单位负责落实有权拒绝参加自己不熟悉的专业技术领域的评价咨询活动,且不收取相关费用有权放弃上述全部或部分权利,且不收取相关费用。

2.专家顾问应履行以下义务:按照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提出专业意见;保障相应的时间和精力接受经开区发出的尽调邀请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聘任单位报备并提供必要个人信息。

四、政策解读部门

政策解读部门: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址:新乡经开区鸿达大道与经纬路交叉口东北角智能制造产业园501房间

话:0373-3686023

五、文件要求的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3年11月9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经济产业专家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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