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综合新闻

新乡经开区:率先为农村集体土地颁发“身份证”

时间:2024-04-08 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近日,新乡经开区在全市率先颁发新乡市首批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动产权证,这代表着新乡经开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不动产登记的最后一块“拼图”得以补齐,也标志着新乡经开区的村集体土地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合法身份。该项工作有效明确了集体土地权属,进一步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用益物权,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

2023年末,经开区正式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更新工作,首批涉及第五疃村、位堤村、冯堤村、樊庄村、李胡寨村等五个村庄,共22宗土地、19235余亩村集体土地。通过查阅梳理已有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历年用地审批、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等业务数据,并结合现场勘察,逐项完成确权更新、地籍调查公示、权籍调查成果入库等工作。按照应登尽登、能登尽登的原则,对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宗地全部完成登簿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工作,是中央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决策,是保障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下一步,新乡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动产登记流程,全力推进“三权分置”改革措施落地,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和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