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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新经环表审〔2024〕3号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关于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新乡市东区体育公园项目》的批复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万新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杜明辉(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6035320352014320132000286)主持编制的《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新乡市东区体育公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4036万元,在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原路以南、纬八路以北、经三路以东、经四路以西利用政府划拨用地建设新乡市东区体育公园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常规球场类、广场铺装类、儿童活动设施、步道类、体育小品工程、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内容。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期:
1、施工场地应设置围挡遮盖,施工地面硬化、定期清扫、洒水保湿,回填土方、石子、沙土等物料采用土工布覆盖抑尘,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有效降尘措施,全时段保持作业现场湿润无浮尘。
2、对施工期的挖掘机、推土机、打桩机等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音、消音、距离衰减、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和安排施工时间等有效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3、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收水标准要求;施工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搅拌及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4、施工期产生的各种建筑垃圾要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废弃建筑垃圾收集后送到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送到生活垃圾处理场统一处置。
运营期:
1、废气:汽车尾气经绿化吸收、区域稀释等措施治理后,公厕恶臭经加强清扫频次、绿化吸收、放置香薰等措施治理后,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收水标准要求。
3、噪声:边界噪声须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0.0502t/a,NH3-N 0.0025t/a。
五、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