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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7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675017
通讯地址:新乡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功能性氨纶纤维项目 |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线以西、兴鹭水务以南 |
河南蓝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年产10万吨功能性氨纶纤维 |
1、废气:一期二期工程添加剂投料粉尘经各自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一期二期工程纺丝聚合混合工艺废气经各自的“三级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排放;一期二期工程纺丝卷绕车间废气经各自的“二级喷淋装置”处理后由22m高排气筒排放;DMAC精制废气经一套“三级喷淋装置”处理后由36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套“生物除臭塔”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实验室废气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一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 2、废水:项目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新乡经开区绿色纤维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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