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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区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整治的通知

时间:2024-07-31 来源:区住建局


局机关各科室,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相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活动违法违规问题治理,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202311日以来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

区公开招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涉及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具体内容见《新乡经开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事项表》(附件1

二、整治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查问题、纠偏差、补短板、抓落实,着力整治全房屋市政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一批存在的顽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区级排查(8月10日前完成)。区住建局将对照本次专项整治内容,对所辖区域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项目进行排查排查将对照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登记单、招投标项目书面报告清单、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清单,确保全面完整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依法处置,逐项对账销号,并逐级上报《新乡经开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二)市级抽查(8月25日前完成)。住建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监管的项目随机进行抽查,检查比例不低于治理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的10%有投诉举报的项目必查。

(三)依法处置(9月10日前完成)。积极践行房屋市政招标投标市场监管府院联动治理机制,治理期间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进行改正;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下发《执法建议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列入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不良行为,影响恶劣的要从重从严处罚并通报曝光;发现公职人员违纪、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

(四)总结提升(9月20日前完成)。区住建局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实际成效,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做法,逐级上报总结材料。针对排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督促按期整改处理到位,并根据专项整治情况对发现的监管机制短板进行完善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协调,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二)坚持同步推进。通过解决整治具体问题,举一反三,结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解决一批工程招投标领域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整治过程中,发现涉及贪腐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发现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上报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项清理要求清退一批问题专家。

(三)畅通投诉渠道。区住建局将在门户网站设立公开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多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氛围。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3686158

电子邮箱:jkqzjj3686158@163.com

附件:1.新乡经开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事项表

2.新乡经开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202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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