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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相关单位:
根据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招投标活动违法违规问题治理,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
(二)整治对象和内容
全区公开招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涉及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具体内容见《新乡经开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事项表》(附件1)。
二、整治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查问题、纠偏差、补短板、抓落实,着力整治全区房屋市政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一批存在的顽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区级排查(8月10日前完成)。区住建局将对照本次专项整治内容,对所辖区域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项目进行排查。排查将对照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登记单、招投标项目书面报告清单、公共资源进场交易项目清单,确保全面完整不留死角。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督促整改,依法处置,逐项对账销号,并逐级上报《新乡经开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
(二)市级抽查(8月25日前完成)。市住建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安排,将组织人员对各县(市)、区监管的项目随机进行抽查,检查比例不低于治理范围内招标项目总数的10%,有投诉举报的项目必查。
(三)依法处置(9月10日前完成)。积极践行房屋市政招标投标市场监管府院联动治理机制,治理期间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进行改正;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将下发《执法建议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列入建筑市场信用信息不良行为,影响恶劣的要从重从严处罚并通报曝光;发现公职人员违纪、犯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
(四)总结提升(9月20日前完成)。区住建局将对本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实际成效,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做法,逐级上报总结材料。针对排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督促按期整改处理到位,并根据专项整治情况对发现的监管机制短板进行完善提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结合实际,认真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加强部门间联动协调,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二)坚持同步推进。通过解决整治具体问题,举一反三,结合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有效解决一批工程招投标领域群众身边“急难愁盼”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整治过程中,发现涉及贪腐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发现的评标专家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上报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我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项清理要求清退一批问题专家。
(三)畅通投诉渠道。区住建局将在门户网站设立公开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多方式收集问题线索,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营造浓厚氛围。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3686158
电子邮箱:jkqzjj3686158@163.com
附件:1.新乡经开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事项表
2.新乡经开区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