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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9月3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
联系电话:0373-3675017
通讯地址:新乡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DT溶剂法再生纤维素纤维中试研发项目 |
新乡市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西侧 |
河南瑞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1000吨DT溶剂法再生纤维素纤维 |
1、废气:粉碎工序颗粒物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脱泡、干燥及蒸发回收工序有机废气共用一套处理设施,经“两台水洗塔串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工业废水经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存放现有厂区一般固废间,定期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经现有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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