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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0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4-10-17 来源:区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关于2024102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联系电话:0373-3675017

通讯地址:新乡市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乡市和光科技有限公司

新乡市和光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无缝药芯焊丝项目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凤鸣路与兴业街交汇处向南150m处

新乡市世青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年产3万吨无缝药芯焊丝

1、废气:配粉混粉工序粉尘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1排放;砂带除锈工序粉尘经收集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2有组织排放;镀铜生产线废气经封闭生产线+槽边负压抽风收集,由两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P3有组织排放。

2、废水:工业废水与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一同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进一步处理。

3、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降噪

4、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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