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9日 中国政府网  |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  |  新乡市人民政府网  |    /  

首页 > 党政公开 > 党政公开封皮 > 经开区文件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废止《新乡经开区绿地移植管理办法 (暂行)》的通知

时间:2025-02-17 16:01 来源:综合行政执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2-17 失效时间
发文字号 新经开办〔2025〕4号
发布机关 新乡经开区党政办
发布日期 2025-02-20
有效性 有效

纬七路街道办,各区属、垂直部门,国有公司:

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少跑腿、零跑腿,规范我区绿地移植管理工作,2024年9月18日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印发了《新乡经开区绿地移植管理办法(暂行)》(新经开办〔2024〕18号),对我区绿地移植的管理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文件中涉及的相关权责划分发生变化,不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新乡经开区绿地移植管理办法(暂行)》(新经开办〔2024〕18号)予以废止,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17日












分享到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Alt+~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