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6日 中国政府网  |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  |  新乡市人民政府网  |    /  

首页 > 党政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环境评价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关于对《豫新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节能热管理集成模块系统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时间:2025-03-20 16:13 来源: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关于对《豫新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节能热管理集成模块系统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新经环表告审20252

 

豫新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614913998B关于《豫新汽车热管理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节能热管理集成模块系统产品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5320

分享到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Alt+~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