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七路街道办,各区属、垂直部门,国有公司: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实施意见》(新政文〔2022〕35号)等规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增强决策时效性,并做好全过程记录及材料归档工作。承办单位在提请管委会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经开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者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并及时报区党政办公室。
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对各部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情况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编号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内容 | 承办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经八路南延道路工程 | 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2025年 |
2 | 铁西路(经纬路-S227)道路工程 | 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20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