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开区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新乡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对我区涉企收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新乡经开区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现公布如下:
新乡经开区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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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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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行政执法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破除便道砖、路沿石费 |
参照河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用标准 |
政府制定 河南省住建厅 |
《河南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用标准》 豫建城〔2005〕7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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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污水处理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 |
1.4元/吨 |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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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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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代收 |
水、燃气、供暖、基础设施 |
50元/㎡ (水2元/㎡、燃气13元/㎡、供暖35元/㎡) 基础设施70/㎡ |
新乡市人民政府 |
《新乡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新政文〔2014〕125号、新政文〔2015〕8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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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 |
1.2元/㎡ |
政府制定(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 |
关于我省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8〕10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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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
本级 |
政府部门 |
水资源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
地表水特种取用水2元/m³,其他行业0.4元/m³,地下水特种取用水6元/m³,其他行业2.3元/m³。部分情况下按规定加倍征收。 |
政府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 |
河南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豫税发〔202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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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5年11月19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0020049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