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2025年度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赋予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新政文〔2021〕4号)、《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要求,新乡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2025年度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将2025年度拟认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11月27日—12月3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对有异议的问题做详细表述,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经济发展和统计局0373-3686023;纪工委 0373-3686269。
附件:
附件:经开区2025年度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认定名单.xls
新乡经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5年11月27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0020049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