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开区2025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考核结果的公示
区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赋予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分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新政文〔2021〕4号)和《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新乡市市级重点实验室评估考核等级划分及结果运用的通知》(新经开经文〔2025〕62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经开区3家市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2月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对有异议的问题做详细表述,并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联系方式
经济发展和统计局:0373-3686023
纪工委:0373-3686269
附件:
附件:经开区2025年度新乡市重点实验室评估考核结果.xls
新乡经开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2025年11月27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0020049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