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关于对涉老“药品”“保健品”领域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化打击整治市场领域各类涉老“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现对涉老“药品”“保健品”领域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假借“低价旅游”“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买一送一”等形式,向老年人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规定以及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老年人药品、保健品的行为。
(三)通过媒体、互联网发布的含有断言功效、说明治愈率、涉及疾病预防或治疗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
(四)利用“产品招商会”“产品推介会”“分享表彰会”等方式,以直销企业名义在老年人药品、保健品推销过程中作夸大或虚假宣传的行为。
(五)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噱头,承诺高额回报,吸引老年人参与传销的行为。
(六)老年人药品、保健品领域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进行价格欺诈的违法行为。
二、受理方式和要求
经开区市场监管分局将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邮寄等渠道接收涉老“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投诉举报,举报应提供以下内容:
(一)被举报涉老“药品”“保健品”市场主体的名称和地址。
(二)被举报涉老“药品”“保健品”市场主体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
(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手机号等信息),必要时可匿名举报。
(四)相关信息和材料应当客观、真实。
三、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举报电话:0373-7893169
电子邮箱:jkqjgg2017@163.com
地址: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智能产业园七楼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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