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对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乡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界定标准》《新乡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调整界定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火灾高危单位的通知》要求,新乡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对2026年度全区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40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方式
此次公示采取在经开区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的方式。
二、公示内容
2026年度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册(详情见附件)
三、公示期限
即日起至3月27日。
四、注意事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明确后,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要求,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明确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积极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标准化档案、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风险识别,切实提升火灾防控能力,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新乡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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