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开区组织人社局关于202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核验结果的通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6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19〕1号)以及《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新乡经开区组织人社局开展2025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已书面报告的分支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进行审核,并依法开展抽查。
现将6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年度情况公示7天。
监督电话:0373-3686203
附件:
2025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公示表.doc
2026年4月8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0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