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开区关于就业见习单位复查合格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就业见习单位建设,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5〕3号)有关要求,按照单位申请、资料审核、考察评估等环节,拟确认河南斯贝克仪表科技有限公司为复查合格的见习单位。
公示期自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等方式,向新乡经开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咨询电话:0373-3686203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7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0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