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开区关于公开征集肉及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肉及肉制品全流程监管,严厉打击相关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全力守护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新乡经开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及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猪、牛、羊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违法犯罪线索。
2.骗取或伪造变造及转让、买卖检疫证明或检疫标志;未按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弃置病死畜禽,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3.肉制品生产加工销售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其他低价畜禽肉冒充高价牛(羊、驴)肉制品;以预制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等;以其他畜禽血产品假冒鸭血制品;违规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4.夜市、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肉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外供餐单位等,采购、运输、贮存、销售、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使用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的肉及肉制品制售食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5.利用“朋友圈”“自媒体直播”等网络媒介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形式进行销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餐饮主体使用假劣肉制品制作餐食,以及“幽灵外卖”涉及的假劣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6.走私冻肉更换包装、非法销售违法犯罪线索。
7.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肉制品的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线索。
8.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公开征集时间
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受理方式
1.新乡市公安局纬七路派出所0373-3675110
2.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0373-7766315
四、线索征集说明
1.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线索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切实回应社会关切。
2.为及时有效开展核查,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及联系方式,并保证客观、真实。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新乡市公安局纬七路派出所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
2026年5月29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0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