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开区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延续实施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6〕25号)要求,现将新乡经开区该项补贴政策的有关事宜宣读告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标准
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在2026年按规定为其新缴纳或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按照个人实际缴费额的25%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重点行业领域:制造业、生活服务业和现代服务业,具体行业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划分确定,以营业执照登记为准。重点群体:2026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二、申领期限
补贴申请期限截至2026年底。每人累计享受补贴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稳就业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5〕29号)等文件规定条件,但于2025年未及时申领补贴的对象,可于2026年继续提出申请。
三、申领方式
补贴申领可采用劳动者个人申领和企业代为申领两种方式。个人申领由符合条件人员通过“豫见就业”小程序自主申报;企业代为申请通过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申报。
办公地址:智能制造产业园6楼604室
联系电话:0373-368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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