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废止《关于印发新乡经开区汽车热管理产业链健康快速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新经开管〔2026〕17号)
纬七路街道办,各区属、垂直部门,国有公司:
为深入贯彻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五统一、一开放”重要要求,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和政策调整变化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新经开管〔2025〕16号)、《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乡经开区汽车热管理产业链健康快速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新经开管〔2025〕22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0020001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