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在经开〔第8期〕】新乡经开区组织开展“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助推企业绿色发展”专题培训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重大时代意义,进一步统一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标准、规范执法履职行为,压紧压实辖区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6月30日,新乡经开区组织开展“贯彻生态环境法典,助推企业绿色发展”专题培训会。
此次培训邀请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文健、姚磊作专题授课,结合企业发展特点与一线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条款、立法精神、适用场景进行全方位、深层次解读。同时,聚焦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环保合规要点,细致拆解生态环保责任边界、违规风险及规范处置要求,授课内容贴合企业实际、实操性极强,有效帮助参训企业管理人员精准吃透法律条文、明晰合规底线、厘清主体责任。
此次专题培训会精准补齐辖区企业在生态环保领域的法律认知短板,为常态化落实环保合规经营、稳步深耕绿色低碳转型夯实法治根基。下一步,经开区将持续纵深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学习宣传工作,不断健全执法监管常态化机制,搭建执法监管与企业合规运营联动体系。以法治刚性守牢生态底线、以精准服务厚植营商沃土,加快推动生态治理能力与产业体系现代化转型,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互促共进,为区域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跃升贡献更多“经开力量”。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派驻经开区检察室相关负责同志,经开区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辖区民营企业代表参加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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