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乡经开区汽车热管理产业链健康快速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纬七路街道办,各区属部门,国有公司:
现将<<新乡经开区汽车热管理产业链健康快速发展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30日
新乡经开区汽车热管理产业链健康
快速发展十条措施
“十四五”期间,我区汽车热管理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整体规模达到20亿元,聚集10余家行业企业,成功切入主流新能源车企供应链。根据“十五五”行业发展趋势,力争新引进30家上下游企业,构建生产、研发、应用、服务的50亿级产业链。为发挥各级政策集成效应,进一步支持该产业巩固优势地位,推动扩量提质,制定汽车热管理产业链健康快速发展十条措施。
一、实施链式招商行动
1.制定产业链图谱、招商路线图,抢抓长三角产业转移、郑新一体化融合发展机遇,发挥链主企业牵引作用,瞄准压缩机、风机、壳体、电子膨胀阀、线束、涂装、集成电路等关键环节开展链式招商,拉长产业链条,增强集群效应。(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2.在区花园路与榆东路区域规划建设约700亩的汽车热管理产业园,充分保障现有产业链企业增资扩产、新引进填补产业链空白的重点项目发展空间,以“九通一平”标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通水、电、气、路、讯等),实现企业入驻“零等待”。(责任部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加快产业链上下游协作互促
3.鼓励产业链企业靠大联强,推动产品进入更多整车供应体系。深化链主企业与配套企业在项目建设、技术标准、要素流通等方面联系,拓展潜在配套企业对接合作,定期组织工艺、关键原材料、零部件需求洽谈会,提高关键部件近地化供应能力。(责任部门: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4.提速产业链企业和企业家梯度培育,组织参加新时代中原民营企业家“百千万”培训、全国性技术交流会、专题游学等活动,支持企业举办展会、论坛等活动,协助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和规模以上企业,打造高质量产业链。(责任部门: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三、支持科技创新与技术改造
5.推动链主企业向配套企业开放仪器设备、实验室等,对符合规定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发生的费用,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30%的补助,给予双创团队50%的补助,同一支持对象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省创新联合体内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联合整车厂商和高校院所打造共性技术共享平台,创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中试基地,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支持,并根据其研发投入、实施一流项目等情况统筹给予1000万元资金持续支持。强化技术难题、研发成果、知识产权、专家人才领域合作,实施智能化热管理系统、轻量化材料、成型工艺等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对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按国家拨付经费的3%—5%进行奖补,单个项目奖补不超过6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奖补不超过500万元。加强对企业研发投入的财政补助。对研发经费投入大、占比高、增速快的企业依法依规给予资金支持,由其自主用于开展研发活动,并统筹项目、平台、人才等相关资源进行支持。(责任部门: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区财政局)
6.借助与工信部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的合作机遇,指导产业链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提升,协助申报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等,形成具有行业引领性的工业“智转数动”示范场景。(责任部门:区经济发展与统计局)
四、积极塑造产品优势
7.引导链主企业将上下游企业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牵头或参与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制定,提升产业链话语权。引导产业链企业共同建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中心,创建省级首家热管理产业领军型集群地标。(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五、增强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8.指导产业链企业打造环保提标A级,培育优质节能环保企业。实行产业链企业环保协同管控,帮助优化减排时段与排产调整措施,鼓励“链主”企业建立供应链备份方案或替代清单,构建稳定配套联合体。制定产业链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实施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切实依法减轻企业负担。(责任部门:区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执行“两书同达”机制,帮助企业及时修复受损信用、消除不良影响。(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分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六、提升内外贸一体发展水平
9.支持产业链企业利用自有产能拓展海外市场,组织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一对一”为意愿企业提供信息、关务、外汇、物流、金融等增值服务,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境外专利申请、产品认证、展会、进口贴息等支持。(责任部门:区商务局)
七、引导金融支持产业发展
10.成立、参与相关产业引导基金,紧盯产业链关键环节开展定向股权投资,破解初创企业研发周期长、信贷门槛高的难题。探索“投后管理+生态构建”金融赋能,联动区域产业基地提供厂房、共享实验室等配套,打造“融资+落地+发展”闭环。指导产业链企业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对新建、扩建产业链项目争取纳入省重大项目白名单。加力扩围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在取得中央贴息支持的基础上,按照贷款本金的1%给予省级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年度省级贴息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省级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用足用好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推行应收账款贷、订单贷、“信易贷”、知识产权抵押贷等信贷产品,争取年担保费率最低1%。鼓励产业链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企业择机挂牌上市。(责任部门:区财政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八、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1.鼓励链主企业与重点客户(比亚迪公司、上汽公司)开设校企合作订单班,支持开展职业技能评价,落实一次性扩岗等支持政策。对于产业链企业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结合省市人才政策,在职称评定、住房安居、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利,为经营主体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责任部门:区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区教育文旅办)
九、强化配套功能建设
12.积极协调市公交公司贴合企业生产作息,开通沿线定制公交路线,精准匹配员工早晚班次,有效破解员工通勤难题。(责任部门: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开放驻区体育、文化设施,为举办产业链展会提供硬件场所。(责任部门:区教文办)招引大中型商业综合体落地,加速发展市集活动、夜间经济等业态。(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协调企业与供电部门商定设置停电检修时间,谋划布局源网荷储项目,保障供电可靠性。(责任部门: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区经济发展和统计局)
十、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13.成立产业链工作专班,实行“一名区级领导、一个招商队伍、一家链主企业、一张招商图谱、一张惠企政策清单”的“五个一”包联服务机制,推行政策“一口清”,及时足额保障符合条件的政策资金,有序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责任部门:区商务局)制定企业开办、工程建设、联合验收、行业专业许可等产业审批“一件事”改革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容缺服务+帮办代办”制度,推动项目落地周期缩短50%。(责任部门:区行政审批和大数据服务局)
本措施适用于已入驻经开区的汽车热管理产业链企业及外来投资汽车热管理产业链企业。本措施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措施涉及的具体条款支持均需要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条件且不得重复享受,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以上位规定为准;所依据的上位政策被废止、宣布失效或作出重大调整的,本措施相关内容自动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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