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运转的有关统筹协调组织工作,组织开展文秘会务、宣传及信息化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综合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政策研究、群团、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牵头上级单位和兄弟单位到区来访、考核、考察、学习的接待工作。
(二)纪工委。在区党工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党风政风监督、防腐及廉政体系建设、信访受理、案件管理、巡察、审计等工作。
(三)商务局。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商贸管理、贸促会等工作。
(四)财政局。组织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算编制、国库管理、支出核算、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国有资本产权管理、金融市场服务、企业上市服务、金融市场监管等工作。
(五)住房和城市建设局。组织开展市政交通水利建设、建筑及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筑工程监督、消防审查验收、房管业务管理和建设项目服务等工作。
(六)应急和生态环境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和项目服务等工作。
(七)行政审批和大数据服务局。加强和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全区“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大数据管理、大数据设施建设、智慧城市建设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办公设施资产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区接待服务工作。
(八)督查局。负责对接市委市政府督查办,组织开展目标考核、督查督办、绩效考核等工作。
(九)组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薪酬体系管理、干部工作、人事管理、人才工作、党建组织、劳动就业保障管理、涉企信访、社保经办等工作。
(十)经济发展和统计局。协调组织经济运行、组织开展发展规划及项目管理、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工信发展支持、科创体系建设、自创办工作、统计工作、两新组织企业党建、指导全区产业园区运营管理等工作。
(十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开展土地储备及利用、闲置土地处置、耕地保护及报批审批、违法使用土地的调查处理工作、规划业务管理等工作。
(十二)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行政类综合执法、法制、普法宣传、城市管理等工作。
(十三)社会综合治理和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开展邪教防范、维稳监督、信访接待、信访事项催查催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治安排查等工作。
豫公网安备 410700020049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