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关于对《河南日熠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建设项目》的批复
审批意见:
新经环表审〔2026〕3号
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服务局
关于对《河南日熠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建设项目》
的批复
河南日熠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新乡市世青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郭桦(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201103541000000009)主持编制的《河南日熠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
一、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原料、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4121万元,位于新乡市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达路与永安街交叉口东北角,建设河南日熠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建设项目。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机加工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引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泳工序及电泳烘干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喷漆工序、喷漆烘干工序及危废贮存库均密闭后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废气,收集后一同引入“纤维棉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酸洗工序废气采用侧吸集气罩收集后引入酸雾吸收塔处理,上述处理后的尾气合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颗粒物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业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的通知》限值要求;HCl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限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
2、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脱脂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其他水洗废水、皂化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纯水制备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脱脂废水、脱脂后水洗废水、其他水洗废水、皂化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工艺为“隔油池+调节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反应池+二沉池”,规模为5m³/d)处理,上述废水经治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进入河南新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乡市小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外排废水水质须满足河南新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乡市小店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限值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执行,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项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非甲烷总烃0.0894t/a、颗粒物0.0796t/a、COD0.1171t/a、NH3-N0.0059t/a。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时限及时申报办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如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6年2月13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0020049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