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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土地资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2-12-12 来源: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土地资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新乡市土地资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应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提升土地资源保障能力,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与要求,结合《河南省土地资源保障专项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目标,贯彻有效保护、有序开发三保一高”(严格保护耕地、基本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保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实现土地高效利用)总体要求,扩需求、创优势、破瓶颈、惠民生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整治、节约集约用地与严格监督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土地资源保障能力,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注重统筹兼顾、加快改革创新,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与保障。
  二、具体措施
  ()加紧落实土地规划对接成果
  充分利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对接有利时机,完善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完成规划文本、图件、说明及数据库成果审批备案工作。通过规划对接,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全面保障科学发展合理用地空间。在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前提下,合理调整全市2012—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按城镇化率年均增加1.8个百分点、人均城镇工矿用地123平方米标准计算,从整体上保障2020年之前科学发展的合理用地空间。
  2.进一步保障产业集聚区发展用地空间。全市13个省级产业集聚区总规模由24.6万亩(164平方公里)增至29.85万亩(199平方公里),净增规模5.25万亩(35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由10.5万亩(70平方公里)增至10.95万亩(73平方公里);发展区和控制区分别由7.05万亩(47平方公里)增至9.45万亩(63平方公里),努力使未来8,每个产业集聚区有1.18万亩用地空间。
  3.合理扩大城镇有条件建设区。根据各地农村居民点整治潜力和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合理扩大城镇有条件建设区,为今后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人地挂钩试点及工矿废弃地调整利用试点政策,加快三化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研究出台支持镇区发展建设的用地政策,提升镇区发展用地保障水平。
  ()集中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1.积极争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沟通、协调,争取在年初计划指标分配、年中计划指标调剂、奖励等环节上给予我市更大支持。加强与市发展改革等部门协同配合,争取将更多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提高使用省留计划指标额度。
  2.集中指标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原则,统筹安排年度计划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余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发展。
  3.改进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机制。实行勘测定界与拟定征收土地方案、履行征地批前程序同步进行模式。改进批次用地申报制度,对省重点项目、产业集聚区、保障性住房和教育文化产业项目实行单独组卷报批,对分期实施的实行分期报批;对跨多县()的线性重点项目,根据完成用地组件报批和符合动工条件等情况,分段报批用地。
  4.进一步提高建设用地报批效率。研究制定改善用地报批相关措施,优化建设用地报批程序,提高建设用地报批效率,缩短用地报批周期。严格落实建设用地限时审查制度,()、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时间严格限定在30个、10个工作日内。建立部门内部组织用地报件分工协作、同步运行机制,充分利用网上报批平台,提高用地报件的组织与运转效率。
  5.统筹解决项目用地占补平衡问题。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土地综合整治,在加大政府投资的同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土地开发整理和土地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平台制度和交易机制。占补平衡指标统一在市土地矿业权交易市场实行公平公开交易,在市场不能满足占补平衡指标需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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